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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籲監督條例回溯服貿 民團明天再赴立院抗議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草案對服貿、貨貿等協議毫無規範,他與民間團體週四還會赴立法院抗議,提出修正主張。(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草案對服貿、貨貿等協議毫無規範,他與民間團體週四還會赴立法院抗議,提出修正主張。(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2016/06/22 08:44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新政府決定撤回馬政府時期送至立法院審議的法案,其中包括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對此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昨受訪表示,馬執政時所提出的監督條例,根本無法達到真正監督,「早就該撤回」,但民進黨版監督條例草案對服貿、貨貿等協議毫無規範,他與民間團體明天還會赴立法院抗議,提出修正主張。

    本週一經濟民主連合等民間團體赴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要求林全內閣向立法院撤回服貿協議,並表態拒絕簽訂貨貿協議,呼籲林全及民進黨政府莫忘初衷,不要延續馬政府傷害基層人民的錯誤經貿政策,「不要把瀉藥當仙丹!」

    當晚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也決定撤回馬政府時期送至立院的法案,其中也包括兩岸監督條例草案。

    賴中強指出,馬執政時期所提出的監督條例草案,根本無法達到真正監督,早就該撤回,但民進黨版監督條例缺乏過度條款,對馬執政時服貿、貨貿等協議毫無規範。

    賴中強表示,馬執政時的服貿、兩岸租稅協議,沒有經過國會監督、公民參與、資訊公開等程序;貨貿目前也已完成十二輪談判,過程卻沒有提出談判計畫給立法院,「新版監督條例上路後,這些程序如何捕回來?」新政府應建立檢討機制,而非照單全收。

    對行政院主張「先立法再審查」,賴中強質疑,民進黨新版監督條例未設追溯、過渡條款,未來服貿、貨貿恐淪「馬規蔡隨」,因此他與民團週四會赴立法院抗議,並提出「過渡條款」修正動議主張,盼民進黨正視問題。

    民進黨版「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今年四月提出,條文明定談判前、中、後三階段,都要納入國會監督及公民參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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