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內焚化廠行政調查結束 李進勇:依圖利罪追究責任
林內焚化廠行政調查結束,縣府將依圖利罪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記者林國賢攝)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雲林縣府重啟林內焚化廠行政調查結束,縣長李進勇指出,當年環評縣府與達榮均清楚焚化廠與淨水廠近在咫尺,卻未揭露,並快速通過環評,參與的環評委員有圖利罪之嫌,將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李進勇今於議會答覆議員陳俊龍質詢時表示,焚化廠行政調查已結束,近期提交縣務會議,下月底函送縣議會。
李進勇表示,林內焚化廠最大爭議是場址與淨水廠相距不到1公里,這點達榮公司與縣府都了然於胸,達榮卻未在環境影響說明書內揭露此事,縣府也視若無睹,甚至有違常態在2個月內迅速「有條件通過」環境,縣府與達榮公司無共謀規避,難令人相信。
李進勇說,縣府相關人員有圖利罪嫌,本罪追訴權時效為20年,縣府將把代表本府參與環評會議主要委員移送雲林地檢署。
李進勇強調,重啟林內焚化廠行政調查,在於釐清焚化廠關鍵爭議,讓焚化廠爭議重新回歸民生問題,理性專業來解決垃圾問題。
縣長李進勇(右)答覆議員陳俊龍質詢,表示下月底將調查報告函送議會。(記者林國賢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