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曉玲案聽證會 調查報告1個月內送廉委會大會
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教師蕭曉玲2007年因反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被以「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為由解聘,最高法院判市府勝訴定讞,監察院糾正中山國中、北市教育局,認定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記者梁珮綺攝)
〔記者梁珮綺/台北報導〕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教師蕭曉玲2007年因反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被以「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為由解聘,最高法院判市府勝訴定讞,監察院糾正中山國中、北市教育局,認定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北市廉政委員會今早召開聽證會,雙方各自陳述、交互詰問,主持會議的廉委鄭文龍表示,會議結束後1個月內會撰寫調查報告送到廉委會大會審議,最終交由台北市長柯文哲裁決。
廉委會今天上午9點半召開「蕭曉玲老師主張違法解雇請求回復教師資格案」聽證會,除雙方各自委任律師、證人外,廉委會也邀請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陳耀祥、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出席,而因主持政論節目被台大被判違法兼職的彭文正,也「毛遂自薦」以證人身份出席,整場聽證會開到快1點,證人詰問部分還在進行,鄭文龍決定休息至下午2點再繼續,整個會議至下午3點半結束。
蕭曉玲主張校方調查小組、召開教評會及考績會程序不當,「甚至當時的教育局副局長林騰蛟在解聘我的會議上,講了三次從民國96年11月12日起我開始不適任教師,我從來沒有做不適任的事情!」說到後來一度哽咽,訴求撤銷原處分,因該處分不公平。委任律師邱顯智認為,前中山國中校長曾美蕙、前訓導主任朱毋我無法確切指出蕭曉玲因何種理由不適任,調查小組所提至教評會的六大事證是否已達解聘蕭曉玲程度也未說明。
中山國中委任律師沈政雄主張,全案已經最高法院審理定讞,且申訴人提過任何行政救濟,監察院雖有提出糾正,要求行政機關改善,「改善不代表撤銷原處分、推翻原判決。」教育局人事主任李燕以利害關係人身份出席,表示有針對監院糾正事項函發給各校處理不適任老師的注意事項與流程圖,要求學校未來一定要照流程圖處理。
中山國中前音樂教師教師蕭曉玲2007年因反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被以「教學不力」、「行為不檢」為由解聘,最高法院判市府勝訴定讞,監察院糾正中山國中、北市教育局,認定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記者梁珮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