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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蕭曉玲復職? 市府傾向撤銷原處分

中山國中被解聘教師蕭曉玲。(記者梁珮綺攝)

中山國中被解聘教師蕭曉玲。(記者梁珮綺攝)

2016/05/15 06:00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中山國中前音樂老師蕭曉玲九年前反對前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遭解聘處分,行政法院判決市府勝訴,但監察院糾正指有重大瑕疵,因應北市府廉政委員會五月廿五日的聽證會,法界人士也開座談會提出解套方案,據了解,若廉委會一個月後報告也認定郝市府「處理不當」,柯市府傾向撤銷原處分,讓蕭復職。

蕭︰柯市府不肯改變 不想懲處

蕭曉玲表示,監察院調查報告建請市府懲處當年解聘案的幫兇,她沒資格說要不要懲處,但柯市府不肯改變,告知她不想懲處這些人,蕭說:「你要不要懲處,干我什麼事,你(柯文哲)讓我回去就好,你要轉型正義,請做得徹底,不要搞得為德不卒。」

參與蕭曉玲案的廉委王小玉觀察,市長柯文哲處理事情最大底線是,不想讓市府八萬人去涉及前朝任何違法事件,保護現有公務員,大巨蛋案至蕭老師案都有類似氣氛。

雖然行政法院與監察院對蕭曉玲案做出不同見解,但前大法官許宗力於座談會指出,法院是根據判斷餘地論,以寬鬆標準審查認定市府解聘不違法,意即「尊重」市府認定。許認為,這不代表市府事後不得以更嚴格標準自我審查,只要確認當時違法處分,得符合「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七條,且該撤銷處分「不對公益有重大危害」。

律師邱顯智則坦言,柯市府有些疑慮,最高行政法院已判決市府勝訴、人民敗訴,機關可否撤銷行政處分?這部分是沒問題,因蕭曉玲的行政處分屬於許宗力所說的「負擔處分」,並非涉人民信賴利益事項的「授益處分」。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廉委會決議透過聽證會討論蕭曉玲解聘案,外界有不同意見,可透過聽證會討論。教育局長湯志民僅說,案子已送到廉政會,會依程序做相關因應。

監察院曾糾正郝市府,指中山國中起初以「教學不力」將蕭曉玲提報為不適任教師,但程序有瑕疵,四十天後又指「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但有校長喝花酒卻只是調職,缺乏平等標準。蕭不滿說,當年中山國中校長曾美蕙也升官發財,在湯志民任內升任明倫高中校長;她也對參與解聘案的人喊話,納粹軍人也依法行政殺人,「但你可以射歪,沒人要你槍桿子瞄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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