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自主更新 中市放寬舊市區補助範圍
中區第二市場周邊公告劃定為優先整建或維護都市更新地區。(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為鼓勵住戶自主更新,台中市政府放寬舊市區補助範圍,進行老舊建築物外部環境整建維護,新公告2處優先整建或維護都市更新地區,劃定地區將可享整建維護補助最高75%的優惠。市府都發局表示,加上原有的3處優先整建或維護都市更新地區,屬於舊市區的中區都涵蓋在內。
都發局表示,新公告劃定的優先整建或維護都市更新地區,分別為「繼光街及第一廣場周邊(綠川西街、台灣大道、建國路、雙十路一段、自由路一段、民權路所圍範圍)」,面積約20.8公頃,以及「中華路及第二市場周邊 (三民路二段、三民路三段、精武路、柳川東路四段、公園路、五權路、民權路所圍範圍)」,面積約68.87公頃。
都發局指出,公告劃定地區內屋齡達20年以上的老舊建物,若進行整建維護,依「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辦理自行實施更新辦法」,可享有總工程經費補助上限每平方公尺1200元,及總補助經費上限75%的優惠;另依「台中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實施辦法」規定,屬「整建維護策略地區」者,總經費補助上限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