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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質疑賤租 救國團稱︰「太離譜了」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三)召開「救國團特權圈地,賤價承租」記者會。(記者王藝菘攝)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左三)召開「救國團特權圈地,賤價承租」記者會。(記者王藝菘攝)

2016/03/15 12:14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被質疑是國民黨附屬組織的救國團許多使用地點有賤租嫌疑,同時呼籲救國團位於北市精華區的志清大樓產權官司別再上訴,甚至就劍潭活動中心案,採取更積極態度面對爭議。不過,救國團研發會執行長鄭斐文在記者會中大聲喊冤,稱救國團屬非營利公益社團,每年付出9000多萬元租金,怎被稱為賤租?「太離譜了!」

位於北市松江路的志清大樓原為救國團所有,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認為救國團長期佔用,因此和救國團打官司,台北地院在一審時判國產署敗訴,但高等法院決推台北地院見解,判救國團敗訴,須返還無權佔用2087坪樓地板面積、市值估達10億的志清大樓,還須給付積欠租金4065萬元,救國團不服判決,已決定再上訴。

另外,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擬收回劍潭青年活動中心,並計畫將該地打造為人工濕地。不過,因該地產權涉及北市府、國產署、台鐵,北市府無法單方面作主,因此,目前仍和救國團談判中。

徐永明另指出,如果沒有轉型正義相關法案,救國團只能視為一般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內政部能著力處也不多。他指,救國團現在是非常龐大的文教財團組織,光是金山青年活動中心,每坪每月租金僅2.5元,「請問哪個私人公司,可用此價格租到這樣的地?」縱使在市區的台南團委會每坪月租金100多塊、高雄團委會每坪月租金66塊,「在市區哪單位可租到這樣?」

黨產歸零聯盟執行長羅承宗更指,救國團和婦聯會不一樣,救國團是「黨國DNA混合怪獸」,這在相關文件就看得到,且遠在1988年,時任立委余政憲就提出相關質詢,但當時行政院稱,救國團是1952年成立的「反共復國宗旨成立的民間社團」,他批評,那時政府就在騙,當時絕對不是民間團體。

不過,救國團主秘廖光環表示,救國團被稱為「怪獸」,「我們愧不敢當」,如果救國團做很多對不起國家、社會、青年的事情,說救國團是怪獸有點道理,如果有,也願意改善,但看起來這部分,社會大眾這沒有此認同。至於救國團相關問題,附隨組織使用土地、營利部分等,救國團都表現誠意和善意。

徐永明表示,除呼籲救國團志清大樓官司別再上訴外,也希望劍潭活動中心在新政府上任後,採取更積極態度,甚至捐出地上物。徐也指,過去雖然救國團作為合法,但是在民主法治社會中,盼救國團採取更積極態度面對爭議。

不過,救國團研發會執行長鄭斐文表示,根據志清大樓法院判決書,一審認定救國團是非法人團體,但二審判決書認定救國團在民國58年以前認定是行政機構,後來才變成公益非法人團體,但二審的救國團法律定位和事實有相違,因此,救國團才上訴到最高法院。

至於劍潭活動中心案,鄭斐文說,希望和北市府合作,共創市民、市府和救國團三贏。但徐永明問,如果政府決定收回呢?鄭斐文說,救國團相信,要以理性、公平心態和合理方式討論,對全體大眾才有益處。廖光環說,劍潭案還在和北市府談,由於北市府只有76%土地所有權,無地上物所有權,北市府後來也發現此問題,願意和救國團談合作,雙方正積極溝通和協商,有結果會向社會大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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