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無遮攔」司法界批法務部
2008/11/21 19:55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民間司改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台北律師公會等三大社團,傍晚發表措詞強烈的聯合聲明,指法務部研究前總統陳水扁、嘉義縣長陳明文的委任律師言論,是否涉及違法的做法,可能被外界解讀為威脅和恐嚇律師,聲明中反指法務部長王清峰自己也幾乎對媒體「口無遮攔」,應先改正。
民間司改會等社團回批法務部砲火相當猛烈,社團認為:「刮別人的鬍子之前,應先將自己的鬍子刮乾淨」,法務部應建立落實檢、警、調偵查不公開的有效機制,改正目前上至部長,下至個案承辦檢察官及機關發言人,人人對媒體幾乎口無遮攔現象。
社團建議法務部參考美國法制,訂定一套發言準則,明確規定所屬人員對媒體發言時,可得披露及絕對不可披露事項,並嚴格禁止記者出入檢察官辦公室﹔聲明中舉扁案為例,媒體每天幾乎鉅細靡遺報導相關當事人偵訊內容,法務部有必要為此先回應外界質疑聲浪。
社團指出,辯護律師在法庭外對媒體言論,現行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並沒有明確規範,應屬律師倫理規範事項,須交由律師團體自行處理,由律師公會自行判斷相關律師言論是否適當,再決定是否送交懲戒。
社團認為,就算法務部想藉扁案界定律師言論尺度和空間,也應先徵詢律師公會意見,讓律師言論尺度列入律師倫理規範,法務部不宜對個案辯護律師的言論進行評論,以免遭外界不當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