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無共識 空拍機納管再等等
中央、地方協商無共識,空拍機納管將擇期審查。(資料照,記者何世昌攝)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早審查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擬將空拍機納管,但交通部所擬提草案,將15公斤以下的飛航器交給地方政府管理,地方政府認為窒礙難行,委員會也認為,中央和地方溝通仍未有定論,並未進行審查。
交通部次長吳盟分在會前表示,針對地方政府的爭議,本週已有跟地方政府討論,經分工以後,地方政府也了解,Loading(承載量)部分可以適當安排,這部分還會跟地方政府合作。
但台南市交通局專門委員吳盛崑表示,地方政府沒有人力、能力、財力執行這種業務,且憲法107條提到,航空以中央立法執行,15公斤以下若由中央政府訂定,每個地方可能沒有統一標準,希望由中央來訂定,像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樣,由中央訂定。
吳盟分在協商時表示,不管訂定幾公斤的標準,還是要中央、地方政府去搭配,民航局會協助地方政府去做,但完全由民航局管,大概也做不到。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表示,空拍機幾乎都在15公斤以下,而且越來越精密、越來越輕,還很有可能飛跨越縣市,還是由中央統一訂定較妥,而既然中央和地方沒有共識,顯然無法處理;最後委員會召委羅淑蕾宣布,將待行政機關協商後,擇期審查。
行政院提出的修法版本中,15公斤以上的遙控無人機由交通部民航局管理,不論自用或營利用均需註冊,操作人員需持有測驗合格證;15公斤以下則由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依自治法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