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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明德力挺同性婚姻 內政部:短期內難有共識

 獨立總統參選人施明德明確表態挺同性婚姻。( 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獨立總統參選人施明德明確表態挺同性婚姻。( 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015/06/27 17:43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內政部長陳威仁今天下午接受本報訪問表示,不同於美國的是,東方社會對承認同性婚姻還有一段路要走,國內一兩年內還沒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條件,這個議題一時之間社會要有共識並不容易,不過他建議可先朝如何確保同性伴侶權利,例如財產繼承的方向來做。

獨立總統參選人施明德則明確表態挺同性婚姻,施明德在臉書上強調,明年1月,若他當選總統,立即要求公權力遵照憲法第7條,以及國際人權兩公約立即「依法行政」,依法讓同志可以登記結婚。

施明德說,台灣不是沒有法律,法律不是沒有保障人權,是「人」在作祟,他認為這是一個人權問題,不容曲解。

陳威仁表示,同性婚姻合法化涉及民法修改,主管機關是法務部,內政部只是提供意見,他的個人意見認為,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能會在台灣引起要求比照的聲浪,但是美國那麼重視個人主義的國家、那個開放的社會都走了這麼久,台灣比較難,目前還沒有這個共識。

相關連結:

這是一個人權問題。不容曲解。明年一月,若我當選總統,立即要求公權力遵照憲法第七條,以及國際人權兩公約立即「依法行政」,依法讓同志可以登記結婚。台灣不是沒有法律,法律不是沒有保障人權。是「人」在作祟。

Posted by 施明德 on 2015年6月26日

 內政部長陳威仁說,國內一兩年內還沒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條件。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內政部長陳威仁說,國內一兩年內還沒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條件。 (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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