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廷砸鞋有罪免刑 林飛帆:鞋子有歷史意義
北院開庭審理318學運攻佔立法院案,傳喚學運領袖林飛帆等人勘驗蒐證影帶。(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學運領袖陳為廷2年前,在張藥師靈堂外丟鞋砸中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被控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台中高分院今判陳為廷「有罪但免刑」,且一審被判沒收的球鞋,改判發還,全案定讞;陳的學運夥伴林飛帆今到台北地院為攻占立法院一案開庭,他說陳為廷的那只鞋很有歷史意義,大家都很希望能夠要回來。
林飛帆說,當時是因為劉政鴻強闖民宅,陳為廷是為了保護張藥師他們一家,不被劉政鴻衝撞靈堂,才會丟鞋,有正當性,很遺憾法院最後還是做出有罪判決,但他相信陳為廷也不會迴避任何法律責任,「我們都很希望鞋子能夠要回來,因為滿有歷史意義的」。
去年「318」太陽花學運首日的攻佔立法院行動,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以妨害公務、侵入建築物等罪嫌,起訴林飛帆、黃國昌、陳為廷等22人,台北地院今開庭。
今開庭是針對林飛帆、賴品妤、林楷翔、導演李惠仁4人爭執的立法院內攻佔現場情況,勘驗警方蒐證影帶與媒體攝錄畫面,還原現場過程與動作,林飛帆、李惠仁親自到庭,賴品妤因在考期末考,林楷翔身在印度留學而未到。林飛帆是在中午勘驗告一段落後,做出上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