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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質疑馬逃漏稅 總統府駁斥:陳其邁惡意抹黑

    立委陳其邁今日舉行記者會,指根據2005年以前的稅法,若未申報,僅有100萬元免稅額,批評總統馬英九根本說謊,並且違反「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記者方賓照攝)

    立委陳其邁今日舉行記者會,指根據2005年以前的稅法,若未申報,僅有100萬元免稅額,批評總統馬英九根本說謊,並且違反「遺產及贈與稅法」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記者方賓照攝)

    2015/01/16 16:44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針對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指控總統馬英九涉逃漏稅,府方人士今天表示,總統府14日就已公開表示,相關帳目早已依法進行財產申報,經得起嚴格檢驗,可供國稅局稽查。民進黨民代一再昧於事實、惡意抹黑指控,令人遺憾。

    府方人士表示,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教育費及醫藥費」不計入贈與總額;第24條,「除第20條所規定之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也就是說,依據法律,並無提前申報生活費、學費檢附收據這樣的規定,陳其邁所言是背離法律、說法不實。

    此外,總統大姐馬以南因購屋需求,向馬借貸300萬,但在民國93年度的財產申報截止前,已歸還了150萬,因此當年馬總統才會將剩下150萬的欠款依法據實申報個人借貸債權,馬大姐之後也陸續歸還所有款項,馬也依法據實申報,可供檢驗。

    府方人士表示,不論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或是銀行帳戶資料,都留下白紙黑字的完整紀錄,可供國稅局稽查。陳其邁要不是看不懂法律條文,就是明明知法卻持續惡意扭曲、汙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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