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廣告批評三反 林佳龍陣營提告不實文宣
林佳龍陣營律師遞狀控告對手不實文宣。(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最近大量台中公車廣告,誣指「阿龍在台中一路唱衰,反對金馬獎、反對國慶煙火、反對BRT」,林佳龍競選團隊由律師遞狀提告,指這個廣告不實,有違選罷法意圖使他人不當選之虞,林佳龍沒有這三反,而是有深度的探討這三件事,廣告雖沒署名,懷疑是對手陣營所為,希望檢察官查明刊登人。
林佳龍競選團隊律師林宣毅說,民主社會首重溝通,民主辯論越辯越深入、越辯越明,林佳龍不論在媒體或任何公開場合,對於台中BRT的論述,都不是反對,而是批判胡志強版的BRT,胡版BRT蒼促上路,沒有專屬號誌、沒有專用路權、沒有行控中心,與現存一般公車沒兩樣了。
國慶煙火停辦,他也沒主動提出,而是當時高雄氣爆及澎湖空難事件之際,副市長蔡炳坤率先提議停辦,他則以立委身分建議中央納入評估,可以考慮停辦。
再者林佳龍從未反對金馬獎,且在10年前他當行政院新聞局長時,第一個將金馬獎搬到台中舉辦,他堅持金馬獎的舉辦應在安全穩當的空間進行,不要在施工工地、險象環生的環境下舉辦。
邱顯智律師說,上述廣告明顯不實,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廣告沒署名,他們當然懷疑是對手陣營所為,也請檢察官查明刊登人。
大量公車廣告批評林佳龍三反,林說他是對這三件事有深入意見、有見解,沒有反對,廣告顯然不實,已請律師提告。(記者楊政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