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燈質詢風波》藍營批遭打壓 市府:尊重議員問政
國民黨市議會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譴責市府打壓議員問政,要求道歉,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記者邱奕統攝)
〔記者邱奕統、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與桃園市議員楊朝偉、萬美玲、劉茂群間的小提燈質詢爭議持續延燒,市議會國民黨團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議員們取得小提燈的處所並非市府秘書處列管的庫房,且志工們也反映,從未接到市府通知將會發放小提燈表示感謝,譴責市府政治打壓議員問政,要求道歉,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市府昨天透過新聞稿回應,市府規劃燈會活動,希望市民共享燈會資源,難免有不周全之處,但也絕不至於棄置小提燈,過程真相已經澄清,市府一向尊重議員問政,此次對於管理未盡周全,造成議員誤解,觀旅局長在第一時間又未能在議會上及時說明實際狀況,感到抱歉。
楊朝偉等人說,根據他們調查,市府秘書處列管的交通局倉庫只有兩處,一處在府內,一處在府前停車場,西門停車場內並無交通局倉庫,整起事件是市府刻意以「遊走法律邊緣、逾法律界限」等含糊曖昧字眼,配合特定媒體,影射三名市議員「竊盜」,是將政治黑手伸進媒體,打壓議員問政,且市議員黃婉如、黃敬平、呂淑真等人,也曾因質詢不如市府意,被網路、特定媒體鋪天蓋地追殺。
市府新聞稿指出,市長鄭文燦認為,整個事件演變至此,非雙方所樂見,市府一向尊重議員問政,會要求市府團隊謹慎從事、有效溝通,讓議員的監督成為市政進步的動力。
新聞處長張惇涵表示,擅自進入庫房搬取小提燈,然後說小提燈隨地棄置,並非理性問政的方式,市府的態度是根據調查結果說明事實,同時也針對事實釐清法律關係。
到底議員們的行為是否觸法,桃園地檢署指出,刑法竊盜罪須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的犯罪動機與行為,若小提燈僅是議員用來質詢後就放回,難以認定構成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