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活動車禍成殘 老婦獲賠15萬
2016/04/10 06:00
家屬指保障低 嘉縣社會局允檢討
〔記者蔡宗勳/義竹報導〕嘉義縣社會局月前舉辦一日行活動,一個人旅行平安險保費只有十一元,致有老婦參加活動因車禍成殘僅得十五萬元理賠,家屬質疑保障偏低,縣議員黃金茂要求縣府修改規定以符合實際需求;社會局長翁章梁表示,這種程度的保障內容的確已不合時代潮流,將通盤檢討改善。
義竹鄉一名顏姓男子說,他七十八歲的母親去年參加社會局所屬長青活力站的一日戶外觀摩活動,途中因車禍導致中度殘障,迄今光醫藥費支出逾三十萬元,且因她生活要專人全天候照護,必須聘請看護,後續支出初估還要數百萬元,結果理賠金只有十五萬元,根本不符合「比例原則」。
顏姓鄉親詢問社會局,得知目前旅行平安保險規定沿用多年,死亡給付三十萬元、醫藥費上限三萬元,一個人保費約十一元,保障與當前社會水平相差太多,讓受害家屬有啞巴吃黃蓮之苦。
接受陳情的黃金茂強調,民眾出門旅遊辦平安保險,額度一般都二百萬元以上,這樣勉強有些保障,如果政府受限規定,應該告知被保險人是否要自行加保商業保險,才不會發生事故後,發現根本沒有保障可言,失去保險的意義。
黃金茂說,縣府應以顏姓鄉親的案例為殷鑑,全面檢討「萬一」發生事故時,如何保障參加活動者的權益,以免造成家屬沉重的經濟與照顧負擔,甚至衍生國賠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