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獎投 鼓勵民間興設公停
2016/04/06 06: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市中心停車不方便,為了鼓勵民間興設公共停車場,南市交通局訂定「台南市民間設置路外公共停車場獎助辦法」,在公告指定範圍內新設民間停車場,每個停車格可補助三千元至三萬元不等,第一年還有稅賦補助措施。
獎助適用範圍包括,中西區中華西路一段至二段、南區金華路二段以東;東區林森路三段、中華東路一段至三段以西;北區和緯路一段至四段、長榮路五段、開元路、小東路以南;南區健康路二段、大成路一段至二段、國民路、中華南路一段以北。
獎助方式,若是平面停車場,每一個小型車停車格獎助三千元,最高不超過六十萬元;立體停車場每一個小型車停車格獎助三萬元,最高不超過三百萬元。若設置婦幼優先格位、綠能優先格位及逾法定比例增設的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每一個小型車停車位增額補助一千元。
此外,為了提高民間興設停車場誘因,交通局還祭出稅賦補助措施,停車場全年平均停車率達卅%,補助營運第一年應分攤的地價稅及房屋稅,最高不超過五十萬元。
交通局表示,商場、影城、夜市、市場、飯店、車站、醫院、遊樂風景區及政府機關學校所屬停車空間,都不是補助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