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公辦重劃案
塭仔圳重劃範圍內有六百多家工廠,幾乎都是違規使用。(地政局提供)
塭仔圳重劃區位於新莊、泰山交界,早期為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區,後解除管制,九十一年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將農業區變更住宅區,以市地重劃開發,當時房地產市場不景氣,縣府財政困窘,開放地主自辦重劃,因缺乏公權力,成效不彰,市府決定收回公辦,一○四年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調整後的都市計畫內容。
地政局將分成兩區展開重劃作業,第一區為新莊中正路以北,面積二百七十八公頃,估計地上物三千四百四十四間,第二區為中正路以南,面積一百二十二公頃,地上物約一千四百間,重劃完成的土地包括住宅區、商業區、醫療專用區、電信專用區及公共設施用地。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整理:記者賴筱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