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業設住宅區 桃市府挨批帶頭違法
〔記者林近/桃園報導〕桃園市有近兩百家的寵物繁殖場、賣場和寄養業者,動物保護團體實地走訪發現,其中一一三家位於住宅區,有繁殖場環境惡劣、消防安檢和違建等缺失,但市府卻仍核可設立,去年底更有意修法放寬,讓業者不需經過建管、消防審核就可設立,動保團體批評市府帶頭違法、漠視住宅區民眾權益,也危及犬貓的生命安全。
擬改2樓以上才審核公安消防
對此,市府建築管理處處長王振鴻指出,因為一樓的店面比較不影響公共空間,與業者協調後,改成二樓以上的寵物業者才需經過公安和消防審核,新修訂的辦法仍在陳核階段,尚未公告實施,未來會與動物保護防疫處、消防局等相關單位合作,加強寵物業者的建築安全、消防安全稽查。
桃園市「推廣動物保護協會」指出,常有民眾投訴、抱怨住宅區的寵物業造成環境、噪音等問題,在縣府時期,一○三年修正相關規定,明訂設在住宅區的寵物業必須經過建築管理處審核消防、公共安全等項目,才能向動物保護防疫處申請許可設立;但去年底卻因寵物業者陳情,市府建管處有意修法放寬,重新開放業者進駐公寓大樓,不須實施消防、隔音等措施。
動保團體認住戶與犬貓皆受害
協會指出,設在民宅或大樓內的繁殖場,從外觀不易分辨,因為這些狗大多被割掉聲帶,關籠飼養在通風不良的空間,以免被鄰居發現、抗議,這也讓稽查人員難以發現,牠們的生存環境慘不忍睹,往往要等到發生重大災情,外界才會得知。
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長陳仁信表示,寵物業必須遵循寵物業管理辦法,市府才會核定許可,部分不肖業者可能在申請通過後才新增違建,或移至違建場所飼養、販售,將加強稽查,去年八月至今已裁處九家,罰款金額累積近卅萬元。
陳仁信說,目前桃園市核發的寵物業許可證有一九五家,其中九十七家是繁殖業者,常見違規事項包括未完成晶片植入即售出、無照繁殖、繁殖紀錄未確實填寫、買賣資訊表未懸掛、未刊登許可證字號於網路上售犬、販售犬隻來源不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