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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局代收縣府垃圾 向苗市公所「求償」

2016/02/20 08:00

討一月份4400多元 籲恢復清運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市公所和縣府間的垃圾大戰,恐怕還有得打!市公所一月七日起停收縣府三個辦公大樓及環保局、文化觀光局和稅務局的垃圾,環保局只好代為清運,一月份共計清運三.二三公噸,代清運費用四千四百多元,環保局向公所求償,並呼籲公所及早恢復清運。市長邱炳坤說,環保局求償,公所會支付,不過他強調,不排除擴大停收範圍!

苗栗市公所去年申請汰換老舊垃圾車一輛未獲同意,連今年的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補助臨時人員經費也被刪除。市長邱炳坤認為是因「政治立場不同」,遭縣府打壓,一月七日起停收縣府第一、第二、第三辦公大樓、稅務局、環保局及文觀局的垃圾。

環保局則於一月八日起調派局資源回收車及人員,代市公所清運垃圾,每兩天一次,一月份總計清運了三.二三公噸,垃圾處理費用及公務車輛油料費用算一算,共四千四百零八元。

環保局說,《廢棄物清理法》第五條及《地方制度法》第二十條明訂,鄉鎮市公所負責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工作,為依法課予之清理責任,不得因本位主義而為不予執行之措施,將向公所求償一月份的代清理費用。

縣府的垃圾至今仍由環保局代為清運,環保局也呼籲市公所理性恢復執行垃圾清運工作,勿再製造雙方機關對立氛圍,齊心為提升苗栗整體環境品質一起努力。

不排除擴大停收 邱炳坤回嗆

不過,當初環保局曾與市公所溝通,會向環保署爭取增額資源回收人力經費,卻遭環保署拒絕,市公所資源回收人員補充等同落空,邱炳坤說,不排除擴大停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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