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抽驗52件食品 全數合格
2016/02/04 06:0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衛生局繼公布年節休閒類等食品抽驗結果後,昨公布第二階段年節食材及網購食品抽驗,共計五十二件,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大賣場、百貨公司及餐廳是消費者選購年節食品常光顧地點,為保障市民飲食安全,截至一月卅一日止,衛生局稽查七十二家提供年菜餐飲業場所及網購食品業者作業場所,其中衛生不符合部分,包括冷凍(藏)食材未覆蓋、未離地放置、私人物品未專區放置、垃圾桶未加蓋等,已輔導業者改善完竣。
衛生局也呼籲業者調理食品需遵守五要原則:一要洗手:調理時,手部要清潔,傷口要包紮。二要新鮮:食材要新鮮,用水要衛生。三要生熟食分開:生熟食器具應分開,避免交互汙染。四要徹底加熱: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攝氏七十度。五要低溫保存:保存低於攝氏七度,室溫下不宜久置。
另外消費者購買食品應注意外包裝標示,勿購買來路不明、顏色過度鮮豔或太白之產品,若有疑慮時,高市衛生局有提供三合一簡易試劑及過氧化氫簡易試劑,供民眾進一步把關。
衛生局最後提醒消費者視需要採購年貨,勿囤積食物,以免放久發黴或變質,並注意均衡及適量的飲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