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小三放閃被抓包 賠人妻40萬

2016/01/23 08: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一名黃姓女子與馬男外遇,黃女還在臉書上放閃張貼兩人合照,馬妻見狀後提告求償五十萬元,黃女辯稱自己不知馬男已婚,認為自己也被騙,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黃女既然知道馬男已婚,但仍與他交往,侵害馬妻權益,判她應賠四十萬元定讞。

判決書指出,馬姓男子和妻子結婚兩年後,常無預警離家徹夜未歸,甚至還曾搬出住處,馬妻上網瀏覽臉書時,意外發現丈夫和黃姓女子過從甚密,不但在臉書上張貼赤裸上身在床上接吻的照片,還曾一起參加尾牙、外出旅遊,其中還曾穿情侶裝合照。

馬妻為此提告求償五十萬元,還在法院開庭時,提出黃女傳給她的訊息,內容為「要感謝妳的提醒,讓我開始注意這個男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一個謊話連篇的人,騙了妳四年多,我佩服妳的勇氣但不欣賞妳的智慧,妳願意再次相信這個男人,或許有年齡和小孩的考量,但我不同,因為我還年輕」、「我肚子裡的小寶寶,我會自己決定他的未來~這baby也是我人生中的一段插曲」等,證實黃女和丈夫有染。

黃女到庭時則辯稱,她和馬男交往時不知對方是已婚身分,且從她傳給馬妻的訊息來看,也可發現她不滿被馬男欺騙;至於懷孕的訊息,則是她嫉妒馬妻可擁有正常家庭生活,杜撰出假消息希望能引發馬家人家庭革命,並不是真的懷孕。

法官認為,黃女自從前年五月得知馬男已婚身分後,直到去年二月仍和馬男多次出遊,還拍下十指緊扣、作勢親吻的照片,已逾越一般同事朋友交往,而屬特殊親密行為,且這些照片公開在臉書上供人觀賞,已造成馬氏夫妻婚姻破裂,造成馬妻身心痛苦,判應賠償四十萬元確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