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偷摸室友女友胸部 代價20萬
2016/01/14 08: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就讀高市某大學的吳姓男大生和好友一起在外租房,去年5月間,好友帶女友至租屋處過夜,吳男竟起色心,半夜趁女生熟睡時撫摸她的胸部,女生驚醒喚醒男友後,吳男坦承偷摸,還為此賠了20萬元,高雄地院審結,判吳男徒刑7月、緩刑2年。
男大生半夜伸狼爪
判決指出,吳姓男大生和好友同租在一個房間裡,去年5月4日清晨5點多,吳趁好友帶女友回家過夜時,竟趁該友熟睡之際,爬到距離約1公尺的好友床邊,伸手撫摸女生的胸部;女生在睡夢中感覺被人摸胸驚醒,發現摸胸的人不是男友,而是另有其人,嚇得不敢亂動。
室友憤怒帶她提告
吳男摸了一陣子後過完色癮,爬回自己床上睡覺,女生見吳男已熟睡,連忙搖醒男友告狀,吳男被好友叫醒逼問下,坦承對女生做出不禮貌的行為,但好友不接受他的道歉,帶女友前往警局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吳男坦承一時性衝動才會對女生做出逾矩行為,且事後也達成和解賠20萬元,法官根據女生家長的意見,決定給吳男一個自新的機會,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徒刑7月、緩刑2年,但緩刑期間不得聯絡、騷擾或跟蹤被害人,並需接受4場宣導兩性平權的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