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堂歷史建築撤銷 保存再現危機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土城普安堂去年初公告為歷史建築,因和新莊慈祐宮有產權糾紛,雙方纏訟多年,今年十月七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登錄歷史建築的處分,文史團體不滿新北市政府行政瑕疵,昨天到市府前抗議,一度和警方推擠,文化局表示行政處分撤銷後,普安堂屬暫定古蹟,文化局將確認公告面積,十二月召開文資審議委員會,重新辦理審查。
文化局︰非否定文資價值
文化局文化資產科長曾繼田說明,普安堂地號面積是一萬多平方公尺,建物本體面積僅一千八百平方公尺。過去文資審議皆以古蹟定著土地的地號面積為保存範圍,文化部今年七月函示,應以建築本體占地面積為保存範圍,法院據此做出撤銷處分判決,並非否定普安堂的文資價值。
慈祐宮︰代繳地價稅數十年
新莊慈祐宮管理委員會表示,普安堂占用土地多年,執意不肯繳租金,慈祐宮代繳地價稅數十年,權益受損,引發信徒不滿,只能循法律途徑解決,原則上管委會認為普安堂不具文資價值,希望收回土地另作其他用途,將視年底文資審議委員會結果,再和委任律師研議後續作為。
普安堂創建於一九一四年,地主慈祐宮認為普安堂侵占土地,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普安堂敗訴,需拆屋還地,一○三年一月二日,市府將外山門、悟源古道、佛字石刻與舊堂公告為歷史建築,其餘均被拆除,慈祐宮不服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公告。
普安堂︰市府消極作為
普安堂法律代理人李榮台說,市府未拿出有利文資保護的文件,向法官表明「歷史建築與土地無涉」(沒有直接關係),非常荒唐,她說,文化資產認定經專業審議,任何變動需經文資審議委員會通過,現在因市府行政疏失與消極作為,讓普安堂再度面臨保存危機。
文化局主任秘書紀淑娟指出,根據法院撤銷理由,歷史建築公告應敘明建物定著的土地面積,而非定著土地的地號面積,行政處分撤銷後,本案回復原申請狀態,期間普安堂屬暫定古蹟。
普安堂舊堂又名「觀音殿」創建於1914年,由齋友及村民合資修建而成。(記者張安蕎攝)
土城普安堂去年初公告歷史建築,今年十月法院撤銷處分,文史團體不滿新北市府消極作為,昨天到市府前抗議。(記者賴筱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