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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小4女蹺家性侵 高三狼起訴

2015/09/21 06:00

〔記者邱奕統、李容萍/桃園報導〕桃園市18歲黃姓高三夜校生,透過臉書認識1名小學四年級女童並積極追求,今年5月,女童的手機被媽媽發現有黃男的曖昧簡訊,女童被媽媽斥責後向黃男哭訴,黃男涉嫌誘騙女童離家並性侵,還將女童留在房內5天,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黃男與女童透過臉書認識1年多,黃男看到女童的臉書照片後覺得很可愛,彼此住得又近,透過網路、簡訊傳送甜言蜜語,女童剛開始以年紀小、不適合交男友,始終沒答應,但黃男不死心,不斷傳送「很愛妳」、「要等妳長大」等訊息,死纏爛打。

今年5月初,媽媽檢視女兒的手機時,驚見黃男傳來的曖昧訊息,氣得把女兒罵了一頓,女童感到委屈,向黃男哭訴想離家出走,黃男不但不勸阻,還回說「我會好好照顧妳」、「來我家住,當我女朋友」等,誘拐女童離家,女童果真蹺家跑到黃男家,當晚就被黃男以「當女友就要作愛」為由,性侵得逞。

女童被性侵後,黃男還將女童留在房內5天,直到家長和老師報警才從黃男家中救出女童,女童身心因受到極大壓力,被醫院鑑定罹患中度憂鬱症。

黃男辯稱是男女朋友的你情我願,但與未滿14歲女童發生性行為已經違法,桃園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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