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度)台南債務增11億 審計報告要求改進

審計部針對台南市地方總決算提出報告,指台南市歲入仍不敷支應歲出,財政缺口持續擴大。圖為台南市長賴清德。(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審計部台南審計處針對一○三年度台南市地方總決算提出審核報告,指台南市去年度歲入歲出短絀十九億餘元,短絀金額雖逐年下降,但歲入仍不敷支應歲出,財政缺口持續擴大,須仰賴舉債支應;去年度較上一年度債務餘額增加十一億餘元,財政狀況仍未有效改善。
根據審計處的報告指出,南市府為改善財政狀況,擬定多項開源節流措施,包括刪減交通補助費、特別費及差旅費等;基金及專戶納入集中支付;開發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及工業區;調整核撥區公所經費方式,減少資金閒置;加強欠稅清理等做法,「尚能遵守財政紀律,執行結果並具成效。」
報告指出,經查市府一○○年至一○三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執行結果,分別產生短絀五十九億餘元、四十九億餘元、四十四億餘元及十九億餘元。
就南市一○三年度預算而言,歲入預算數七三八億餘元,歲出預算數八○六億餘元,預算短絀約六十八億元;執行結果,歲入歲出短絀十九億餘元,減少短絀四十八億餘元。
審計處指出,短絀金額雖逐年大幅下降,但歲入長期不敷歲出,債務餘額增加,財政狀況仍未有效改善,亟待加強收支控管能力,力求財政收支平衡;而部分計畫歲出預算編列未盡實際,導致預算執行率有偏低情形。
報告指出,截至一○三年度底,南市一年以上及未滿一年的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共七二一億餘元,加計非營業特種基金自償性債務金額七十九億餘元,以及向各基金專戶借款、銀行欠款等,合計應付金額為八四九億餘元,較上年度應付金額八三八億餘元,增加十一億餘元、約一.四一%,財政狀況仍未有效改善,已要求市府檢討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