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建社宅 市府促中央非基金土地無償撥用
報請政院核定 卻沒下文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日前在全國地方財政聯繫會議時,提案建議中央應將非基金土地,無償撥用給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不應該以地方政府是否設置「住宅發展基金」做為無償或有償依據。財政局長歐美鐶昨天表示,雖然內政部已經做出非基金土地都可無償撥用,不受「住宅發展基金」限制的決議,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卻始終沒下文,桃園市政府因此提案,希望中央正視。
台北市政府廿日主辦「全國地方財政聯繫會議」,桃園市政府提案,針對中央的「非基金用地」,建議無償撥用給地方政府興建社會住宅。
歐美鐶表示,興建社會住宅是中央的政策,各界也有共識,但國有財產局對於「非基金用地」撥用給地方政府,還要看地方是否設有「住宅發展基金」很不合理,對地方政府推動社會住宅政策相當不利。
歐美鐶說,許多地方政 府反映這樣的規定並不合理,內政部也於七月廿一日開會,報請建議行政院修改規定,但行政院始終未核定,市府才在全國地方財政聯繫會議提案。
歐美鐶表示,包含營建署、國防部都有很多屬於基金管理的土地,由於基金營運要考慮盈虧,所有土地買賣不可能無償,但「非基金用地」就沒有這個問題。
市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副處長莊敬權表示,社會住宅的土地取得不易,市府社會住宅發展基金因此延至本月才成立,且趕在成立基金前向國有財產局爭取到無償撥用中壢區東遼段、蘆竹區大新段的二筆土地,用以興建社會住宅。
年底完成社宅規劃 金額約140億
莊敬權說,興建社會住宅所需的資金非常龐大,市府年底前將完成三千五百戶社會住宅規劃,所需金額約一百四十億元,其中廿億元是用來向重劃基金購置中路、八德擴大都市計畫區的土地。
他表示,由於成本龐大,未來社會住宅基金的運作,需以民間興建房屋的模式向銀行借貸,待房屋興建完成後,用租金所得償還借款,才能達到財務平衡,且必要時將考慮出售一樓的店面,用以挹注社會住宅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