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前女友裸照 男子被訴
2006/09/03 06:00
〔記者朱俊彥/台中報導〕台中縣林姓男子涉嫌在網路散布前女友的未露臉裸照,且在對方提出分手要求時,涉嫌傳簡訊恐嚇,揚言對外公布其身分,案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妨害風化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26歲的林姓男子與吳姓女子原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林某為吳女拍了許多裸照,但林卻在91、92年間將前女友未露臉的裸照,透過網路上傳到暱稱「炎情」的網路相簿中,供不特定人上網瀏覽。
後因吳要求分手,林心生不甘,今年5月間,竟先後以簡訊及語音留言方式,恫嚇吳要將其裸照上傳網路及製成海報,吳擔心其裸照及身分曝光,遂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