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違建即報即拆 經費僅50萬
2015/07/17 08:00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議員高偉凱昨天表示,縣府在一○一年通過違章建築即報即拆作業要點,但近年只編五十萬元拆違建費,以竹縣龐大的違建量考量,建議縣府自行成立拆除隊;縣府工務處表示,成立拆除隊現實上有困難,但明年準備增編拆除預算。
縣府:僅能拆數十件 明年增編
縣府工務處使管科表示,竹縣違建列管案件約五千多件,今年編列五十萬元拆違建預算,以妨礙消防通道(清查全縣約有一百一十八件)為主要對象,預估只能拆除數十件。
高偉凱表示,針對違建被拆戶收費辦法,縣府曾在上一屆會期提案,但被議會以文句不明確等理由退回,今年縣府修訂該辦法再度提出,但議會尚未審查到此案。
高偉凱表示,除應儘快通過前述收費辦法及增加拆違建預算,因「新竹縣政府執行違章建築即報即拆作業要點」早在一○一年通過,他建議縣府從一○一年的新蓋違建開始拆,且優先拆除對象除了阻礙消防通道與違規營業使用場所的違建,透天加胖、加高擴建及收房租的大樓,以及佔用人行道或應退縮卻變相擴建以致妨礙行人通行的違建外,影響公共安全或常遭投訴光害刺眼的招牌等也應列為優先。
高偉凱指出,縣府因拆違建預算少,廠商投標意願不高,每年都歷經多次流標,導致執行率低;以竹縣歷年累積的數千件違建案,如果真的要拆,可能自己養人、養機具還比招標委外划算,也避免類似今年過了一半、標到第十次才標出去的情形再次發生。
議員促設拆除隊 縣府稱難負擔
縣府工務處長羅昌傑表示,委外違建拆除工程已在二日標出。至於成立拆除隊需要龐大的人力、機具和空間,非縣府財政所能負擔,其他縣市也多採委外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