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佔老舊警察宿舍 和美公所勝訴
2015/05/26 06:00
〔記者劉曉欣/和美報導〕位於鬧區的和美鎮老舊警察宿舍,土地為鎮有地,而地上物也由縣警局移轉給鎮公所,但卻被人佔用,鎮公所向法院提起訴訟,經台中高分判決勝訴確定。鎮長阮厚爵強調,希望以和平方式讓住戶搬出宿舍。
老舊警察宿舍佔地有五百坪,位於和美鎮的鬧區,約有四、五十年的歷史,多數年前就展開協商,有些居民有領取十萬元鼓勵拆遷補償費,早已搬家離開,但少數住戶則拒絕領取,迄今仍然住在老舊宿舍內。
和美鎮長阮厚爵會勘老舊警察宿舍時,有住戶透露希望能夠獲得搬遷補償費。阮厚爵指出,已經發過鼓勵搬遷費,如今公家單位已無法再編列預算來發放,不過,雖然目前由法院判決鎮公所勝訴,但基於人道立場,仍希望透過協商、和平方式解決。
阮厚爵說,鎮公所不願意貿然走上強制執行的手法來取回鎮有地,期盼住戶也能體諒鎮公所的立場,能早日搬遷,畢竟宿舍已經老舊,大多數都已無人居住,再不管理也會成為治安死角,至於收回後的用途,目前仍在計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