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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貴又差 光華自治會控坑殺

光華數位新天地內的攤商抱怨市場處招標物管公司擺爛,刻意流標三次,短約又相當昂貴。(記者郭逸攝)

光華數位新天地內的攤商抱怨市場處招標物管公司擺爛,刻意流標三次,短約又相當昂貴。(記者郭逸攝)

2015/05/15 06:00

〔記者郭逸/台北報導〕台北市市場處負責光華數位新天地四、五樓的清潔、保全及電梯維護等物業管理招標作業,但市議員王威中發現,市場處去年十一月起辦理公開招標,卻屢以改標案、改價金等方式,刻意連續流標三次,並和特定廠商簽立短期合約,兩層樓攤商負擔高於行情價的一千一百萬元,質疑市場處坑殺攤商權益。

市場處:商場2組織無共識 依法簽短約

市場處副處長許玄謀昨說,光華數位新天地從二○○八年開幕後,統一對外招標物管公司,盼以「一大樓一公司」模式招標,當地卻成立光華商場發展協會及四、五樓自治會兩個組織,去年合約到期後,雙方對費用分攤比例沒有共識,遲遲無法完成招商,只能依法以「擴充條款」簽立短期合約。

光華新天地目前由兩大協會主導管理,除有二、三樓層廠商組成的光華商場發展協會,另一個則為四、五樓攤商組成的自治會。四、五樓自治會會長羅鉅憲說,短期合約廠商「國樹管理公司」時常出現缺失,包括一天跳電多次、商場常見老鼠、電扶梯故障多日未處理,攤商只能自掏腰包買單,「半年一千一百萬的合約,竟獲得這麼惡劣的品質。」

王威中也提到,兩層樓今年有攤商以拒絕繳交管理費抗議,市場處竟發函警告,若不繳費就要撤離商場,痛批市府只會用公權力圖利特定廠商。

此外,王威中發現,光華商場共有卅一塊廣告看板,根據合約,有十塊需用於市政宣傳及公益廣告,卻有三塊做為商業廣告與樓層簡介,市府竟把市民財產讓給物管公司當做商業看板承租,要求市場處討回租金並開罰。

許玄謀坦言,物管公司確有缺失,依照合約裁罰一個月租金所得,一塊看板約十四萬元,共裁處四十二萬元,須繳回租金並立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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