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生環境維護自治條例 環局救空污
2015/03/18 08:00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空污嚴重,市府環保局催生「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首推餐飲業應加裝防污設備,最高可罰五萬元,烏賊車首度納入機車,最高開罰五千元。
環保署將優先指定高市為總量管制區,市府環保局催生「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針對公私場所具一定規模的既存固定污染源,應訂定削減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的減量計畫,須報經環保局核定後執行,違者最高可開罰十萬元。
最受矚目的是,一定規模餐飲業應設置集排氣系統、空氣污染物去除設施,違反未完成改善者,最高可罰五萬元;規模明訂住宅區用餐座位數三十個或營業面積七十坪、商業區用餐座位數八十五個或營業面積一百坪以上業者。
環保局並首度納入使用中機車經目視、目測排煙污染過大者,得通知車輛至指定地點檢測,未依規定實施檢測者,最高可開罰五千元;更高標準制定高市得禁止使用二行程機車的時程及行政區,違反者可處機車使用人或所有人五百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