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神經病辯口頭禪 判罰5萬
2015/02/09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鄰居吵架罵人「神經病」挨告,罵人的辯稱是口頭禪,挨罵的有錄音存證,法官認為現場有警察在,已構成公然侮辱,判處拘役50天,若易科罰金,代價是5萬元。
吳婦與詹男是鄰居,去年1月中旬雙方發生口角驚動警察到場處理,吳婦氣得罵詹:「神經病就是神經病!」詹男回嗆:「罵我神經病,有聽見喔!」於是對吳婦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吳婦向法官解釋,「神經病」是她的口頭禪,當時因丈夫在搬運貨品壓到她的手,才氣得脫口而出,吳婦丈夫也到庭為妻子背書,強調的確是他不小心壓到妻子的手,妻子才以口頭禪罵他。
詹男出示錄音證據,強調吳婦是當著他的面罵他「神經病」,現場有警察作證。
法官認為吳婦在公眾往來通行處向詹男出言「神經病」,屬醜化、羞辱性言論,且為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構成公然侮辱,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