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記名投票 陳亭妃疾呼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立委陳亭妃昨日要求內政部應該刪除地制法中「無記名」的部分,進而修訂議長選舉為記名投票,以符合責任政治、議會自治之原則。
陳亭妃表示,五都改制後,包括台中市議會及高雄市議會,都曾發生市議員在議長選舉亮票,被檢察官起訴的情況,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及高雄分院,也都依據責任政治及政黨政治的憲法精神,判決在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過程中,「公開投票」的議員無罪定讞,代表「記名」選議長在法律上,確實是具有可行性與正當性。
但是,陳亭妃認為,法務部長羅瑩雪卻無視法院的判決,在議長投票前兩天,大剌剌的說出「亮票就是違法」等恐嚇、不適當言詞,疑似有指導辦案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