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省公帑 環境節能招數多
2014/12/31 08:00
記者翁聿煌/專題報導
除了教育局的「能源績效合約」,觀旅局碧潭吊橋夜間光雕的租賃方案、工務局路燈的「民間融資提案制度」,都是考量不同情況下,市府對公共建設財務支出效益的有利方案。
觀旅局以向廠商租用LED光源及委託維護燈具的方式打造新店知名景點碧潭吊橋夜景光雕,吊橋共計使用一萬七千多顆LED燈泡。光雕的LED燈具、線路維修、電費等全由廠商負責,市府以總金額三百四十萬元和廠商簽約三年,平均每個月租金九萬四千多元。
觀旅局長陳國君說,廠商依約必須定期更新先進燈具及保持光雕的照明品質,經仔細核算、長期攤提成本下,市府用租的比自行購置維護划算。
工務局則是引進國外的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即「民間融資提案制度」,PFI指政府與民間機構間訂定長期契約,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公共設施資產,於營運期間政府再向民間機構購買符合約定品質公共服務。全市廿二萬盞路燈陸續汰換為節能路燈,由民間廠商辦理路燈更換及維護管理作業,雖然政府還是要花錢,但大幅減少政府維護路燈的人力及成本。
新北市採購處長胡培中說胡,對政府而言,PFI就像民眾刷信用卡一樣「先享受、後付款」,政府的思考也從「購買設備」,轉變為提供民眾「優質照明服務」,廠商則會在契約規範上,設法精進設備,達到環保與節能的雙贏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