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市政會議 林佳龍團隊簽廉能公約
2014/12/30 08:00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市長林佳龍廿九日主持上任後首次市政會議,第一件事就是請副市長、各局處長、區長簽署廉能公約,他表示,同仁若違反廉能公約,絕不寬貸。
市府廉能公約參照「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希望藉由簽署,展現首長的決心。林佳龍先簽署公約,並擔任見證人,接著三位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廿八位局處長、廿九位區長一一完成簽署。
公約事項包括落實廉潔自持、公私分明、苦民所苦、簡政便民、透明治理等,也將結合企業、民間力量,廣納各界建言,共同監督並打造市民的市府。
此外,林佳龍指示研考會、政風處在市政會議上分別專案報告「如何落實『市民的市長,行動的政府』」、「從廉能來促進行政效率與品質」。
林佳龍表示,廉能與效能是一體兩面,如果法律繁雜,會影響施政品質,也會誘發貪腐,改變世界必須先改變自己,要做到讓市民有感,唯有全面落實廉能公約,他期待由內而外、由上而下貫徹「清廉執政」,打造「行動市府」,回應市民期待,團隊若違反公約,絕不寬貸。
另外,「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都有公務員操守相關規定,針對首長是否需要再簽署廉能公約,市府政風處長張榮貴表示,世界銀行曾了解各國反貪腐作為,發現首長以身作則,會有好的開始,廉政工作是長程的工作,時間一久,容易被忽視,透過市長帶領首長們宣誓,有聚焦的效果,也讓員工知道是「玩真的」。
將訂與廠商互動準則 讓基層有依據
張榮貴指出,廉能公約內容都是重要的規範,首長簽署後,各局處長回去要帶領主管簽署,層層往下落實,政風處還會訂定「員工與廠商互動準則」,有十八條禁止事項,讓基層同仁有所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