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託假釋友照顧 人球女童遭猥褻

2014/12/14 06: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8歲女童被爸爸當成人球,丟給假釋的鄧姓友人照顧,鄧姓男子多次強摸女童的胸部、下體,害得女童性情丕變、逃學,把「不想活」等話掛在嘴邊;桃園地院已判決鄧男6年徒刑,他上訴二審被駁回,民事部分要賠償女童50萬元。

惡狼被判6年 賠償50萬元

女童目前就讀國小六年級,跟著媽媽一起生活。判決書指出,女童的爸媽離異,她原本跟著爸爸,但她的爸爸聲稱「無法帶著孩子」,在民國100年4、5月得知在獄中服刑的鄧姓友人即將假釋,將女童安置在鄧男姊姊的住處,鄧男7月假釋後同住,因房子太小住不下,鄧男帶著女童到附近租屋。

女童叫鄧男「叔叔」,她控訴說,8月底深夜看電視,叔叔一隻手伸進她的衣服內,另一隻手伸進她的褲子,她拚命閃躲、制止都沒用,她在浴室洗澡時,叔叔突然開門說要幫她洗澡,雙手在她身上亂摸,「叔叔對我這樣起碼3次。」

直到女童媽媽發現女兒被當成人球,10月趕緊將她接回照顧,但女童已性格丕變,經常不上學、情緒不穩定,常常喊著「不想活了」,也不願跟大人說話,後來經過社工開導及媽媽的親情安撫,女童才回到學習正軌,傾訴悲慘際遇,鄧男的獸行才東窗事發。

鄧男否認犯行,他反控女童說謊、誣陷;但法官認為,女童並非在引導之下才說出不堪往事,鄧男也測謊未過,一審依猥褻罪判刑6年,上訴二審被駁回,民事部分法官判處鄧男須賠償女童50萬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