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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10萬救娘家 越娘甘被拐當性奴

2014/12/03 08: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為了10萬元!桃園縣張姓越籍配偶因娘家積欠地下錢莊4億越南盾(折合新台幣約58萬元),甘願成為廖姓男子禁臠、發生多次性關係,只為了預支10萬元薪水,幫娘家解決燃眉之急,因張女失蹤5天,引來丈夫追查而曝光,廖男因此吃上通姦官司。

桃園地檢署調查,張女嫁來台灣後從事家管,夫家雖然經濟狀況不好,丈夫仍反對她外出工作,2人住處還是向陳姓友人借的。

張女向檢方說,去年8月娘家來電,指因積欠地下錢莊4億越南盾還不起,屢遭暴力對待,她急著想籌錢,私下拜託陳姓友人幫忙想辦法。

陳男介紹張女到廖男住處幫傭,陳男告知張女:「可向廖男先預支10萬元,就趁丈夫不注意時,到廖男家做一些打掃工作即可。」

張女8月30日前往廖男平鎮市住處看「工作環境」,廖男卻以「今天不能待在我家」為由,將她帶往附近飯店。張女說,一進房間廖男就對她毛手毛腳,並說:「妳如果不把我們之間的事說出去,不與丈夫聯繫,我就會先借妳10萬元,讓妳幫娘家度過困境,妳再幫傭慢慢償還即可,妳已跟我來飯店了,最好跟我配合,反正妳老公也不會相信妳了。」

張女因此任憑廖男「擺佈」,5天內往來飯店與廖男住處,不僅發生多次性關係,手機門號也被換,幾乎成了廖男禁臠。

張女丈夫發現妻子失蹤後四處打聽,對廖男起疑,廖男連忙將張女送回越南,但醜事仍曝光。張女丈夫控告廖男及陳男觸犯通姦、和誘罪,桃園地檢署昨天偵結,依通姦罪嫌起訴廖男,陳男因僅單純介紹幫傭工作,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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