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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視醫成遠視 名醫判賠35萬

2014/11/19 06:00

〔記者鮑建信、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市知名達特楊眼科聯盟中山診所,4年前替近視1000多度女證券員進行雷射手術後,兩眼卻變成遠視2、300度,詹女請求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大逆轉,認為醫生楊志盛未盡告知手術風險義務,判決賠償35萬元確定。

中山眼科診所表示,發生這樣的事,診所也感到很難過,並尊重司法判決,不予多作評論。

99年6月8日,證券公司詹姓女業務員前往中山眼科診所就診,並接受醫生楊志盛進行雷射手術後,兩眼變成遠視275至300度。詹女認為楊事前未告知手術風險,讓她無從正確評斷是否接受手術,及楊僱用沒有執照黃姓女職員為術前檢查及說明違反醫師法,要求賠償100萬精神慰撫金。

醫生楊志盛則說,親自為詹女檢查眼睛,並解釋手術風險,對方也在手術同意書簽名,已盡告知義務。又說,黃女領有從業人員證照,並向詹女詳細說明手術,交付簡介供她閱覽,況且詹女經矯正後已回復正常視力,否認有過失。

二審合議庭法官調查,據陪同詹女看診林女指稱,當天對話只有1、2分鐘,楊未提及手術風險,只說近視2000度的他都開過,因而認為楊未盡告知義務,並審酌兩造地位和經濟狀況,認為賠償35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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