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撞死人 重判10年賠千萬
2014/09/20 08:00
修法後重判首例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今年三月在高雄楠梓區酒後駕車追撞機車,造成一死一重傷的徐姓男子,高雄地院重判有期徒刑十年,附帶民事賠償判賠一千零五萬元,成為酒駕致死修法後,依新法重判的首例。
檢警調查,今年三月二日清晨四時卅分許,廿四歲的徐男和朋友在夜店狂歡後駕車離開,行經高市楠梓區左楠路時,從後方高速撞上分騎兩部機車的情侶檔,導致就讀海洋科大海洋環境工程系四年級的學生林育寬(廿二歲)當場死亡,王姓女友(廿八歲)則受重傷。
徐到案後,警方查出他在去年七月就曾因酒駕被逮,當時酒測值為0.50mg/l,這次又被逮到酒駕肇事,酒測值為0.51mg/l。
徐供稱自己在冷凍工廠當工人,案發前吃薑母鴨並喝了點啤酒,之後再到夜店找朋友喝到凌晨三時離開,當時他駕車為超越前方車輛才駛進慢車道。
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酒駕致死判徐男有期徒刑八年六月、肇事逃逸二年,合計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附帶民事賠償判賠一千零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