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的小手」鞭打男友兒 女家暴簡判
2014/09/06 08: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縣37歲黎姓女子不滿羅姓男友兒子行為偏差,持「愛的小手」鞭打、教訓,並恫嚇:「你下次再犯就要剝一層皮下來!」
事後少年向媽媽投訴︰「阿姨打我」,羅母氣得報案控告黎女,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家暴傷害罪聲請簡易判決。
黎女與羅姓男友同居在桃園縣桃園市,男友15歲的兒子也住在一起,黎女今年1月14日晚上7點多,因不滿少年在學校出現偏差行為,持愛的小手鞭打少年大腿、臀部,導致他左大腿、右小腿出現瘀傷、挫傷,黎女教訓完後還恫嚇:「你下次再犯就要剝一層皮下來!」
少年事後向已經與爸爸離婚的媽媽控訴「阿姨打我」,羅母不滿黎女任意教訓她的兒子,帶著兒子到醫院驗傷後,控告黎女涉嫌家暴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