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教師節發禮品代金 審計處糾正
2014/08/25 08:00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審計部台北市審計處陸續糾正台北市警察局、消防局及教育局提撥職員慰問金,不符中央母法規定。為此,警、消相關津貼皆已修正,唯獨教育局教師節禮品代金依慣例持續發放;教育局表示,雖然台灣省(五都以外縣市)都已停發,北市府仍會依慣例持續發放。
審計處指出,教育局為慶祝教師節,每年以市長名義致贈教育人員教師節禮品代金,每人兩千元,但發放未經行政院核准,就逕行自訂實施計畫。而教育局的基金每年編列犒賞、慰問性質經費,對象也包括圖書館、動物園、天文館等單位,不符基金用途、撙節開支。
教育局統計,教師節禮品代金總預算約六二九○萬元,致贈人數為三.七萬人,以往北市府都發放代金,去年才改為便利商店禮券。教育局主任秘書陳順和說,審計處糾正後,致贈對象已修正為學校教師、社會局管轄的幼托人員,雖然國家財政問題導致有些縣市停發此代金,但市府仍依慣例持續發放。
審計處還糾正,警察局過去發放三節加菜金對象包括工友、約聘僱、交通助理員等,甚至警察節提貨券都無法源依據。而消防局編列員工或眷屬傷病住院、死亡,及員工家庭遭遇重大事故等非因公慰問金,也不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對此,市警局、消防局都表示,已配合審計處修正,停發相關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