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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員變簽巡員? 南灣溺水爆案外案

一名穿著巡邏員服飾女子,讓其他巡邏員簽到後便離去。(記者蔡宗憲攝)

一名穿著巡邏員服飾女子,讓其他巡邏員簽到後便離去。(記者蔡宗憲攝)

2014/06/30 08:00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逢甲學生溺水案餘波盪漾,自稱「南灣正義使者」的民眾向本報爆料,大學生溺水時,號稱有5名巡邏員的南灣海域,當天只有4名在場,「移作他用」現象已經是「常態」,其中一名被要求到各海灘負責簽到簿, 因南灣救難設備不足,連巡邏員都差點溺斃;墾管處表示,對於民眾爆料情事將深入查證。

記者於上午10時前往南灣沙灘,發現一名穿著海邊巡邏員制服的女子,拿著簽到簿讓4名巡邏員簽名後便離開,現場僅剩4名巡邏員在帳棚執勤,針對是否有「移作他用」,4名巡邏員低調不願表示意見,希望記者「不要害他們沒工作」。

「南灣正義使者」指出,媒體報導墾管處6月15日起,南灣海邊巡邏員從2名增加到5名,但10多天以來,通常只看到4名巡邏員,以前說要儘快配發的救難沙灘車,也在出事後的25日才「正好」送達。

「南灣正義使者」表示,溺水案當天,他支援「4名巡邏員」下海救人,幾度被落海學生拉進大海險些溺水,家屬及部分學生卻對海邊巡邏員未盡規勸責任大加撻伐,讓他不禁要為人手及器材不足的海邊巡邏員抱不平。

承包沙灘巡邏員業務的林姓業者澄清,平常只看到4名海邊巡邏員,因為另一名屬於機動勤務,在海灘各處巡查,絕非「移作他用」不執勤,溺水案當天有出勤救援,至於沙灘車出事後才送達,純屬巧合,17日送達的車輛因維修問題送回整修。

墾管處遊憩課指出,救溺時確有5名巡邏員在場,出勤紀錄正常,暑假期間共租用3部沙灘車、2部水上摩托車共5處沙灘使用,廠商是否派人「移作他用」不執勤的情況,將深入追查,不容許將人命當兒戲。

墾管處從6月15日到9月15日,配合暑假增加海邊巡邏員配置,南灣、港口(佳樂水)、船帆石、白砂、大灣原本各配置2人,人潮眾多的南灣增加至5人,白砂增加到4人,工資一天1200元(上班才有),執勤時間為早上8點下午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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