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代會主席 龍潭鄉長判4月
2014/05/24 08:00
〔記者楊國文、周敏鴻/綜合報導〕桃園縣龍潭鄉長葉發海被控在前年11月間鄉代會中,毆打鄉代會主席羅銀珍,造成她左額受傷、手部挫傷,高等法院依傷害、妨害公務等罪判葉發海4月徒刑,可易科12萬罰金定讞。
前年11月13日的龍潭鄉民代表會中,鄉代古銘洲質疑行政園區的國有地租給夜市攤販,涉及營利行為疑觸法,鄉長葉發海舉手想發言,被古以非質詢對象為由擋下,雙方爭執間,葉被指打了上前勸架的議員陳春錢,另議員張明為也幫腔毆打陳及古銘洲,鄉代會主席羅銀珍見狀加入戰局,拿起職銜牌丟向葉,遭葉追打頭部,造成她左額挫傷、左眼瘀傷。
針對此案,龍潭鄉長葉發海昨天回應說,他不願再提舊事,尊重司法判決;至於挨打的代表會主席羅銀珍、代表古銘洲也說,一切尊重司法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