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老闆、性侵會計 前員工判9年4月
2014/04/08 08: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曾因觸犯盜匪懲治條例入監的蔡姓男子,假釋出獄後在一家食品公司上班,與公司女會計爭執而離職,事後竟恐嚇老闆夫婦拿錢出來擺平,並要求女會計到住家解釋後藉機性侵得逞,法官依恐嚇取財及強制性交兩罪判他9年4月。
判決書指出,蔡男101年8月間假釋出獄後,在一家食品公司擔任司機,102年4月17日上午,他與該公司女會計因細故發生爭執,蔡當場表示欲離職,女會計稱:「不要做就不要做」,蔡遂離開公司。
蔡男離開公司後心有不甘,打電話給公司林姓負責人,故意在電話中提到他於1、20年前曾犯擄人勒贖案被判無期徒刑,才剛假釋出獄,要求林某夫婦親自帶女會計到他的住處道歉。
離職心不甘 放話黑白通吃
林姓負責人為求息事寧人,當天下午立即帶女會計到佳里區蔡的住處,蔡拍桌對林等3人恫嚇,他有很多小弟,也與警察熟,亦持有槍枝,又聲稱要立刻解決事情,否則要對女會計不利。最後,林被迫支付7萬元,留下女會計的手機後離去。
蔡男食髓知味,在被害人等人離去後,又打電話要求女會計下班後到他住處,討論離職之事,女會計不疑有他,下班後到蔡住處,不料一進入屋內即遭性侵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