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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搞曖昧 男子毀婚姻

2014/03/17 06: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張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兩人爭執期間,張男還多次在臉書與其他女子以「可愛又古錐哦美女」、「那你有想去哪裡玩嗎」等詞句大搞曖昧,妻子不滿一狀告上法院,雲林地院一審判兩人離婚,張男不服提起上訴,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夫妻倆在婚姻岌岌可危之時,張男這種行為對夫妻關係「雪上加霜」,判決離婚獲准,全案仍可上訴。

張男與妻子在96年11月結婚,並有兩名未成年女兒,張男原本每個月支付1萬7000元給妻子,以及購買奶粉、尿布費用。100年3月,兩人發生爭執後,張男就未再支付該筆費用。

期間,雖然兩人已經協調離婚兩次,因雙方同意再嘗試溝通,因此仍維持婚姻關係,但張男多次與異性友人在臉書上留下親密對話,讓張妻無法忍受,於是訴請離婚。

法官認定張男與異性過從甚密,甚至多次在臉書上與異性友人有曖昧互動言語,雖然張男辯稱是現代資訊社會所常見之社交活動,但張男在夫妻感情不睦且婚姻岌岌可危之際,不但沒有努力嘗試與妻子良好互動,甚且以這種讓妻子心生憤怒的行為刺激她,已經對婚姻造成難以彌補的重大破綻,判決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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