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判六年確定》 全天候「警」盯 防葉少爺逃亡
2013/11/29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葉少爺」葉冠亨酒駕肇事造成重大傷亡案,業經最高法院判刑確定,檢方已發出傳票,通知他近日內到案發監執行,並指派警方全面監控其行蹤,以防他潛逃出境。
據了解,被告葉冠亨被控酒駕肇事案,前天經最高法院判刑六年確定後,高雄地檢署接獲判決書,立即通知執行科檢察官儘速作業,並在晚間發出執行傳票,交由警方送達,通知他這幾天到案、入監服刑。
雖然葉冠亨至今仍被限制出境,但檢方為確保執行順利,並嚴防他偷渡出境,已通知葉某的住居所轄區警方,派人全天候廿四小時掌控其行蹤,一旦發現葉有逃亡跡象,依法可以逕行逮捕歸案。
此外,葉冠亨收到通知書後,未在期限內報到,檢方將指揮警方強制拘提,如拘提不到,則依法發佈通緝。
雄檢襄閱主任檢察官楊婉莉昨表示,截至目前為止,葉冠亨並未聲請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