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埋污管未告知 地主批太霸道
陳忠榮批評縣府沒有經過他同意,就在他持有的道路土地挖掘埋管。(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竹南報導〕竹南、頭份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施工中,竹南鎮民陳忠榮卻發現,施工廠商沒有徵得他同意,逕自在他持分的私設道路土地挖掘埋管,且反映三週等無答覆;縣府水利城鄉處表示,近日內將邀土地持有人、廠商協商研議補償事宜。
陳忠榮說,八月中旬因右後背傷口發膿住院一週,出院後竟發現竹南鎮大厝里十鄰獅山二號旁他持分的私設道路土地,被污水下水道工程的施工廠商挖掘、鋪設好管路並已回填。
「真得是太霸道!」陳忠榮批評說,難道政府進行工程,需使用私人土地時,不用通知地主嗎?更何況這條私設道路的持有人,還有他的叔叔及顏姓鄰居。
陳忠榮的叔叔表示,他有簽立用戶端遷管同意書,但當時文件資料多,不記得有沒有包含在內;顏姓鄰居則說,不清楚。
陳忠榮說,他向施工廠商反映,對方說會了解答覆,但至今已三週,仍「無消無息」。
縣府:近日協商 研議補償
縣府水利城鄉處下水道科科長陳逸勳說,民眾的私設道路因為有鋪設柏油,所以才會被廠商誤認為是既成道路,因而逕自挖掘埋管;經他了解,埋設管線是銜接該區三、四戶連棟透天厝民宅後方的化糞池唯一通道,目前廠商已經查明土地所有權人數及管線埋設的面積、長度,縣府近日內將行文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與廠商協商,並且研議補償事宜。
陳逸勳表示,竹南、頭份污水下水道系統建置工程於九十八年動工,範圍包括竹南、頭份都市計畫區及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的特定區,預計分三期十八年,興建水資源回收中心、完成十一萬公尺污水管線及四萬三千多戶接管,第一期建置區域為鐵路以西,進度達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