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漁港擠》漁船筏新設籍 暫停2年
2013/04/19 08:00
腹地過小 轉籍及寄港業務也在內
〔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漁港受限於腹地過小,不僅無法開展遠洋漁業,漁船數量也受到限制,發展遇到瓶頸迄今無法突破,花蓮縣政府昨天公告,即日起暫停辦理漁船筏新設籍、轉籍及寄港業務,至一○四年三月卅一日止,也就為期二年維持現狀。
將至一○四年三月卅一日止
花蓮區漁會總幹事王鐙億昨指出,由於花蓮漁港空間有限,港內已停入逾三百艘船筏、賞鯨船等船隻,港區呈現飽和、擁擠狀況,為了保障本港漁民權益,花蓮縣政府評估後公告,即日起暫停辦理漁船筏新設籍、轉籍及寄港業務,至一○四年三月卅一日止,希望藉此維護漁港停泊秩序及安全。
縣府農業處漁牧科科長黃耀興表示,縣府近三年來配合政府政策,進行漁船、漁筏收購,希望藉此淘汰舊船,但並非所有漁船都能收購,如漁筏在一年內出海天數未達四十五天,未清楚標示船名、統一編號,或所標示與漁業執照記載不符等情形,不予受理收購登記,花蓮漁港每年符合規定可以辦理收購不到三艘,因此空間始終無法騰出。
他說,花蓮漁港整個港池上停滿了船隻,根本沒有船位再提供,因此才會公告禁止外縣市漁船入籍或轉籍,但若外縣市漁船因故障、暫時臨時停靠加油、休息或補給等,仍能短暫停靠,但以四小時為限。
保障花蓮漁民 專用漁業權通過
此外,漁業署也通過花蓮縣的「專用漁業權」,外縣市漁船要到花蓮海域進行捕撈作業,必須向區漁會申請漁撈,經縣府同意後,才能進入範圍內,闖入將依法取締,藉此保障花蓮漁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