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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避自肥 學校合作社 社員福利金刪除

    2013/01/30 06:00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台北市國中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屢屢傳出超收毛利,大賺學生制服費,盈餘卻當作教職員福利金,備受質疑。台北市教育局新修訂「國中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首刪「社員福利金」,大宗採購的學用品毛利下修至八%,其餘零售商品及熱食回歸市場機制,並限定盈餘用途,避免再讓合作社淪為學校「小金庫」。

    零售品與熱食 價格回歸市場

    教育局副局長曾燦金表示,新規定中,針對學校委託合作社大宗採購的學用品,如教科圖書、制服、運動服及餐盒等,售價由目前不得高於進價的十%,下修為八%,以減輕學生及家長負擔,其餘零售商品及熱食部食物的售價則不在此限,此舉卻讓家長擔心,回歸市場機制後,學生在校內買麵包、飲料及早餐等,價格是否會跟著調漲?

    曾燦金強調,零售商品儘管不受毛利八%的限制,在售價上仍不得高於市價,也不得隨意漲價,否則一定派人稽查到底。

    20%以上盈餘 用於獎助學金

    新版的合作社管理要點中也全數刪除「社員福利金」,要求委辦所得盈餘必須全數運用在學校設施、設備改善及獎學金、清寒學生補助上,「學生獎助學金」需占總收益的二十%以上,避免合作社成員再有「自肥」之嫌。

    過去校長對學校員生合作社的管理「有名無權」,導致弊端叢生,要點中也新增「員生合作社之社務、財務、業務應接受學校校長指導、監督及管理」的條文,加強校長督導之責。教育局表示,北市現有一百廿六所高中職以下學校員生合作社即日起適用新版的「國中小學員生消費合作社設置管理要點」,以符合服務師生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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