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對手大陸丸 魚丸店敗訴
2013/01/09 06: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雄市茄萣大發觀光魚市「郎富魚丸店」員工郭和順為招攬生意,多次站在「陳記姑嫂魚丸店」前,持麥克風對著遊客叫喊,涉嫌誣指對方的魚丸是中國進口、材料不實,被高雄地院依妨害名譽罪,判2個月徒刑,郭和鄭姓老闆連帶賠償18萬元。
判決書指出,郎富魚丸店和陳記姑嫂魚丸店(陳記商行)都設在高雄市茄萣大發觀光魚市,皆以魚丸為商品,被告郭和順為郎富魚丸店員工,負責叫賣。
郭和順為搶客人,明知陳記姑嫂魚丸店販售的魚丸成分為魚漿,而非蒜頭、麵粉,且不是從中國進口,卻涉嫌於去年初連續19次站在對方門口,或以手指向對方,對著遊客叫喊,「蒜頭麵粉若吃不慣就走出去,不要下去買」、「大陸丸吃不慣就走出來啦!」涉嫌誣指陳記姑嫂魚丸店的魚丸有瑕疵。案經陳記商行提告,並附帶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