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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錯車號開錯單 一年四千件

2012/12/07 06:00

〔記者翁聿煌/台北報導〕經常在路邊停車的北市民眾可要注意!台北市交通局停車管理處與委外停車收費管理員,一年累計的看錯車號、開錯單的張數逾四千張,導致實際停車被開錯單的車主,反正有「冤大頭」,不繳也沒事;被誤開單的無辜車主莫名其妙,還得擔心未繳遭罰。

議員陳玉梅指出,台北市交通局順從民意,修正逾期停車費催繳措施,民眾若在規定時限內未繳款,原本採一次寄發雙掛號催繳,從明年元月一日起改為先以平信催繳,若民眾能在第一次通知後就補繳,一年約可為全體市民節省一千餘萬元的工本費支出。

陳玉梅說,車主的停車費逾期未繳,並不全然是市民個人疏忽所致,也有可能是因為停車管理員看錯車號、開錯單造成,根據陳玉梅向停管處索取資料顯示,車主申訴發現被開錯單的紀錄,平均一年有四千多件,如果加上車主未發現、即使錯單而民眾自認倒楣照繳的黑數,案件總數勢必更多。

根據停管處資料,停管處有一千三百多位、委外有四百多位收費員,共約一千八百位收費員,從一百年元月至今年九月因車牌錯誤撤銷件數有七千六百五十一件,其中屬於停管處人員抄錯的有兩千七百十八張,委外廠商出錯有四千九百卅三張,若以停管處年開單總數三千萬張計算,停管處停管人員每八千張開錯一張,委外廠商每六千張會開錯一張。

雖然委外廠商錯誤率較高,但也相對有罰則,委外廠商每開錯一張單就處以三百元違約金,廠商則要開錯單的派遣工收費員自己「吃」掉,每天微薄的工資快去掉一半,停管人員則採計點罰扣獎金制。

陳玉梅說,一張三、四十元的停車單,處罰三百元違約金看似處罰很重,但是停管處撤銷錯單的整體行政作業成本,其實是遠高於三百元。

陳玉梅說,停車單的準確性對市民權益影響很大,因為停車單具有準行政處分效率,一旦逾期未繳,就會被依交管條例違規停車處三百元罰鍰,因此停管處應加強訓練,將開錯單機率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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